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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公司与B公司经济纠纷上诉二审 成功翻案

发布者:侯德隆律师 时间:2024-08-23 12:15:12 9998人看过 举报

A公司与B公司经济纠纷上诉二审 成功翻案

 

A公司与B公司经济纠纷xx万元,一审败诉后,委托侯律师代理案件,侯律师第一时间和A公司委托人搜集整理新证据,上诉到二审。最终,基于二审出现的新证据,法院依法予以改判,支持了A公司的上诉请求。经过侯律师的努力,成功维护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
 

适用法律:

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“新的证据”,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: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;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,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。

 

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,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